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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:中华民国宪法 (注音:ㄓㄨㄥ ㄏㄨㄚˊ ㄇㄧㄣˊ ㄍㄨㄛˊ ㄒㄧㄢˋ ㄈㄚˇ)

词语:中华民国宪法

《国语大辞典》中词语“中华民国宪法”注音为ㄓㄨㄥ ㄏㄨㄚˊ ㄇㄧㄣˊ ㄍㄨㄛˊ ㄒㄧㄢˋ ㄈㄚˇ,拼音为zhōng huá mín guó xiàn fǎ,意思是为中华民国国家的根本大法。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,由制宪国民大会在南京通过,並於三十六年一月一日由国民政府公布,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施行。除前言外,共分十四...

  • 字词名: 中华民国宪法
  • 字词属性: 词组
  • 注音一式: ㄓㄨㄥ ㄏㄨㄚˊ ㄇㄧㄣˊ ㄍㄨㄛˊ ㄒㄧㄢˋ ㄈㄚˇ
  • 汉语拼音: zhōng huá mín guó xiàn fǎ

"中华民国宪法"的解释和用法
  • 释义及组词: 为中华民国国家的根本大法。民国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,由制宪国民大会在南京通过,並於三十六年一月一日由国民政府公布,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施行。除前言外,共分十四章,一百七十五条。八十年五月一日、八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分二阶段增修完成一至十八条条文,目前仍继续修订中。
  • 字词号: 0813002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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