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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:別除权 (注音:ㄅㄧㄝˊ ㄔㄨˊ ㄑㄩㄢˊ)

词语:別除权

《国语大辞典》中词语“別除权”注音为ㄅㄧㄝˊ ㄔㄨˊ ㄑㄩㄢˊ,拼音为bié chú quán,意思是法律上指在债务人破产宣告前,对其财产有质权、扺押权和留置权等的债权人,可以不依一般破产法程序行使债权,而对其财产有优先受清偿的权利。见民事诉讼法中破产法第一○八...

  • 字词名: 別除权
  • 字词属性: 词组
  • 注音一式: ㄅㄧㄝˊ ㄔㄨˊ ㄑㄩㄢˊ
  • 汉语拼音: bié chú quán

"別除权"的解释和用法
  • 释义及组词: 法律上指在债务人破产宣告前,对其财产有质权、扺押权和留置权等的债权人,可以不依一般破产法程序行使债权,而对其财产有优先受清偿的权利。见民事诉讼法中破产法第一○八条。
  • 字词号: 00425006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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