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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:直接审理主义 (注音:ㄓˊ ㄐㄧㄝ ㄕㄣˇ ㄌㄧˇ ㄓㄨˇ ㄧˋ)

词语:直接审理主义

《国语大辞典》中词语“直接审理主义”注音为ㄓˊ ㄐㄧㄝ ㄕㄣˇ ㄌㄧˇ ㄓㄨˇ ㄧˋ,拼音为zhí jiē shěn lǐ zhǔ yì,意思是法院对於当事人及证据须亲自审理推究,作为裁判基础的诉讼资料。相对於间接审理主义而言。

  • 字词名: 直接审理主义
  • 字词属性: 词组
  • 注音一式: ㄓˊ ㄐㄧㄝ ㄕㄣˇ ㄌㄧˇ ㄓㄨˇ ㄧˋ
  • 汉语拼音: zhí jiē shěn lǐ zhǔ yì

"直接审理主义"的解释和用法
  • 释义及组词: 法院对於当事人及证据须亲自审理推究,作为裁判基础的诉讼资料。相对於间接审理主义而言。
  • 字词号: 0748901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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