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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不起訴處分 (注音:ㄅㄨˋ ㄑㄧˇ ㄙㄨˋ ㄔㄨˇ ㄈㄣˋ)

詞語:不起訴處分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不起訴處分”注音為ㄅㄨˋ ㄑㄧˇ ㄙㄨˋ ㄔㄨˇ ㄈㄣˋ,拼音為bù qǐ sù chǔ fèn,意思是檢察官就其偵查結果,作成不向法院提起公訴之處分。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後,除由告訴人聲請再議阻其確定外,原則上限制再行起訴;羈押之被告,視為撤銷羈押;扣押原則上應...

  • 字詞名: 不起訴處分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ㄅㄨˋ ㄑㄧˇ ㄙㄨˋ ㄔㄨˇ ㄈㄣˋ
  • 漢語拼音: bù qǐ sù chǔ fèn

"不起訴處分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檢察官就其偵查結果,作成不向法院提起公訴之處分。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後,除由告訴人聲請再議阻其確定外,原則上限制再行起訴;羈押之被告,視為撤銷羈押;扣押原則上應發還。
  • 字詞號: 0056508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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