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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不逮捕特權 (注音:ㄅㄨˋ ㄉㄞˋ ㄅㄨˇ ㄊㄜˋ ㄑㄩㄢˊ)

詞語:不逮捕特權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不逮捕特權”注音為ㄅㄨˋ ㄉㄞˋ ㄅㄨˇ ㄊㄜˋ ㄑㄩㄢˊ,拼音為bù dài bǔ tè quán,意思是憲法上規定在會期中,除現行犯外,警方不得逮捕或拘禁國民大會代表、立法委員、監察委員。目的在避免因被補人員不能行使職權,而影響開會或決議人數。

  • 字詞名: 不逮捕特權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ㄅㄨˋ ㄉㄞˋ ㄅㄨˇ ㄊㄜˋ ㄑㄩㄢˊ
  • 漢語拼音: bù dài bǔ tè quán

"不逮捕特權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憲法上規定在會期中,除現行犯外,警方不得逮捕或拘禁國民大會代表、立法委員、監察委員。目的在避免因被補人員不能行使職權,而影響開會或決議人數。
  • 字詞號: 0056501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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