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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伊犁條約 (注音:ㄧ ㄌㄧˊ ㄊㄧㄠˊ ㄩㄝ)

詞語:伊犁條約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伊犁條約”注音為ㄧ ㄌㄧˊ ㄊㄧㄠˊ ㄩㄝ,拼音為yī lí tiáo yuē,意思是清同治十年(西元1871)俄人乘新疆回變,占領伊犁,光緒五年(西元1879)亂平,崇厚以全權大臣出使俄國,索還伊犁,訂約十八條,擅自割讓土地頗多,獲罪下獄。光緒...

  • 字詞名: 伊犁條約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ㄧ ㄌㄧˊ ㄊㄧㄠˊ ㄩㄝ
  • 漢語拼音: yī lí tiáo yuē

"伊犁條約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清同治十年(西元1871)俄人乘新疆回變,占領伊犁,光緒五年(西元1879)亂平,崇厚以全權大臣出使俄國,索還伊犁,訂約十八條,擅自割讓土地頗多,獲罪下獄。光緒七年駐英公使曾紀澤使俄力爭,償俄九百萬盧布,收回伊犁。
  • 字詞號: 1048600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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