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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六法 (注音:ㄌㄧㄡˋ ㄈㄚˇ)

詞語:六法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六法”注音為ㄌㄧㄡˋ ㄈㄚˇ,拼音為liù fǎ,意思是1.憲、刑、民、商事法及刑事訴訟、民事訴訟法的總稱。2.南朝齊謝赫的《古畫品錄》中,品評人物畫的六項標準:氣韻生動、骨法用筆、應物象形、隨類賦彩、經營位置、傳模...

  • 字詞名: 六法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ㄌㄧㄡˋ ㄈㄚˇ
  • 漢語拼音: liù fǎ

"六法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
    1.憲、刑、民、商事法及刑事訴訟、民事訴訟法的總稱。
    2.南朝齊謝赫的《古畫品錄》中,品評人物畫的六項標準:氣韻生動、骨法用筆、應物象形、隨類賦彩、經營位置、傳模移寫。後來此六種法則廣為應用於山水或花鳥等題材。後代評論家對於六法的先後次序,也有不同的主張,不論如何,六法已經成為中國畫習慣性的代名詞。
  • 字詞號: 035750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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