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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判官還講三分理 (注音:ㄆㄢˋ ㄍㄨㄢ ㄏㄞˊ ㄐㄧㄤˇ ㄙㄢ ㄈㄣ ㄌㄧˇ)

詞語:判官還講三分理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判官還講三分理”注音為ㄆㄢˋ ㄍㄨㄢ ㄏㄞˊ ㄐㄧㄤˇ ㄙㄢ ㄈㄣ ㄌㄧˇ,拼音為pàn guān hái jiǎng sān fēn lǐ,意思是(諺語)比喻再不講情理的人也會講點情理的。如:「他既已改過,判官還講三分理,你就別再為難他了!」

  • 字詞名: 判官還講三分理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ㄆㄢˋ ㄍㄨㄢ ㄏㄞˊ ㄐㄧㄤˇ ㄙㄢ ㄈㄣ ㄌㄧˇ
  • 漢語拼音: pàn guān hái jiǎng sān fēn lǐ

"判官還講三分理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(諺語)比喻再不講情理的人也會講點情理的。如:「他既已改過,判官還講三分理,你就別再為難他了!」
  • 字詞號: 0072300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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