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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包頭市 (注音:ㄅㄠ ㄊㄡˊ ㄕˋ)

詞語:包頭市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包頭市”注音為ㄅㄠ ㄊㄡˊ ㄕˋ,拼音為bāo tóu shì,意思是城市名。位於綏遠省省境中部,為綏遠省省會。民國二十二年,分包頭縣一部分置市,隸屬綏遠省政府,居平綏、包蘭兩鐵路的連接點,是全省陸路交通網的樞紐,也是黃河皮筏貨運...

  • 字詞名: 包頭市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ㄅㄠ ㄊㄡˊ ㄕˋ
  • 漢語拼音: bāo tóu shì

"包頭市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城市名。位於綏遠省省境中部,為綏遠省省會。民國二十二年,分包頭縣一部分置市,隸屬綏遠省政府,居平綏、包蘭兩鐵路的連接點,是全省陸路交通網的樞紐,也是黃河皮筏貨運的終點。工商發達,為鄰近各省與蒙古貿易往來的集散中心,同時也是我國西北規模最大的鋼鐵工業城及羊毛集散中心。
  • 字詞號: 002020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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