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四級三審制”注音為ㄙˋ ㄐㄧˊ ㄙㄢ ㄕㄣˇ ㄓˋ,拼音為sì jí sān shěn zhì,意思是區分法院的審級為初級、地方、高等、最高四等,每一案件,規定以三審為終審的制度。我國舊時法院組織,即採此制,今則改為三級三審制。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“制”字開頭的詞:
暫無留言
友情提示:本站内容僅供學習參考,如果您發現有任何錯誤、不妥或者問題,請填寫反饋表單及時與我們聯係,本站將在二個工作日内處理、回復,謝謝理解和支持。
18dao.net 2005-2024 v1.10 a-j-e-3 聯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