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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地方法院 (注音:ㄉㄧˋ ㄈㄤ ㄈㄚˇ ㄩㄢˋ)

詞語:地方法院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地方法院”注音為ㄉㄧˋ ㄈㄤ ㄈㄚˇ ㄩㄢˋ,拼音為dì fāng fǎ yuàn,意思是三級法院中第一級的審判機關。設於縣市地方,以管轄民事、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、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及法律規定之非訟事件的司法機關。

  • 字詞名: 地方法院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ㄉㄧˋ ㄈㄤ ㄈㄚˇ ㄩㄢˋ
  • 漢語拼音: dì fāng fǎ yuàn

"地方法院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三級法院中第一級的審判機關。設於縣市地方,以管轄民事、刑事第一審訴訟案件、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及法律規定之非訟事件的司法機關。
  • 字詞號: 0213400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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