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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大法官 (注音:ㄉㄚˋ ㄈㄚˇ ㄍㄨㄢ)

詞語:大法官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大法官”注音為ㄉㄚˋ ㄈㄚˇ ㄍㄨㄢ,拼音為dà fǎ guān,意思是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成員。但根據現行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第五規定,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,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。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,不分屆次,個...

  • 字詞名: 大法官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ㄉㄚˋ ㄈㄚˇ ㄍㄨㄢ
  • 漢語拼音: dà fǎ guān

"大法官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的成員。但根據現行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》第五規定,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,由總統提名,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。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,不分屆次,個別計算,並不得連任。司法院大法官除解釋《憲法》,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,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。
  • 字詞號: 0191301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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