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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戰爭權力法 (注音:ㄓㄢˋ ㄓㄥ ㄑㄩㄢˊ ㄌㄧˋ ㄈㄚˇ)

詞語:戰爭權力法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戰爭權力法”注音為ㄓㄢˋ ㄓㄥ ㄑㄩㄢˊ ㄌㄧˋ ㄈㄚˇ,拼音為zhàn zhēng quán lì fǎ,意思是美國國會於西元一九七三年通過的決議案。內容為除非美國已公開對某國宣戰,否則國會可以強迫總統撤回在國外對敵作戰的美軍。

  • 字詞名: 戰爭權力法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ㄓㄢˋ ㄓㄥ ㄑㄩㄢˊ ㄌㄧˋ ㄈㄚˇ
  • 漢語拼音: zhàn zhēng quán lì fǎ

"戰爭權力法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美國國會於西元一九七三年通過的決議案。內容為除非美國已公開對某國宣戰,否則國會可以強迫總統撤回在國外對敵作戰的美軍。
  • 字詞號: 07809008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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