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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提訊 (注音:ㄊㄧˊ ㄒㄩㄣˋ)

詞語:提訊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提訊”注音為ㄊㄧˊ ㄒㄩㄣˋ,拼音為tí xùn,意思是將犯人自關押處提出來審訊。《大清會典.卷八四一.刑部》:「凡司獄吏目典史,專管囚禁,如犯人果有冤濫,許管獄官檢舉申明,如府州縣不准,許即直申憲司各衙門提訊。」

  • 字詞名: 提訊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ㄊㄧˊ ㄒㄩㄣˋ
  • 漢語拼音: tí xùn

"提訊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將犯人自關押處提出來審訊。《大清會典.卷八四一.刑部》:「凡司獄吏目典史,專管囚禁,如犯人果有冤濫,許管獄官檢舉申明,如府州縣不准,許即直申憲司各衙門提訊。」
  • 字詞號: 0262700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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