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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易刑處分 (注音:ㄧˋ ㄒㄧㄥˊ ㄔㄨˇ ㄈㄣˋ)

詞語:易刑處分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易刑處分”注音為ㄧˋ ㄒㄧㄥˊ ㄔㄨˇ ㄈㄣˋ,拼音為yì xíng chǔ fèn,意思是法律上指犯罪者經判決宣告的刑罰,有時因特殊事由,不能執行,或不宜執行,而別謀他法以為執行之代替,稱為「易刑處分」。共計有易科罰金、易科勞役、易以訓誡三種。

  • 字詞名: 易刑處分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ㄧˋ ㄒㄧㄥˊ ㄔㄨˇ ㄈㄣˋ
  • 漢語拼音: yì xíng chǔ fèn

"易刑處分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法律上指犯罪者經判決宣告的刑罰,有時因特殊事由,不能執行,或不宜執行,而別謀他法以為執行之代替,稱為「易刑處分」。共計有易科罰金、易科勞役、易以訓誡三種。
  • 字詞號: 1061900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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