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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普通法 (注音:ㄆㄨˇ ㄊㄨㄥ ㄈㄚˇ)

詞語:普通法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普通法”注音為ㄆㄨˇ ㄊㄨㄥ ㄈㄚˇ,拼音為pǔ tōng fǎ,意思是法律上指在一般的情況下,凡全國各地、任何個人、或任何事項均可適用的法律。如民法、刑法等。相對於特別法而言。也稱為「一般法」。

  • 字詞名: 普通法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ㄆㄨˇ ㄊㄨㄥ ㄈㄚˇ
  • 漢語拼音: pǔ tōng fǎ

"普通法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法律上指在一般的情況下,凡全國各地、任何個人、或任何事項均可適用的法律。如民法、刑法等。相對於特別法而言。也稱為「一般法」。
  • 字詞號: 0101100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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