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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有線電視暫行條例 (注音:ㄧㄡˇ ㄒㄧㄢˋ ㄉㄧㄢˋ ㄕˋ ㄓㄢˋ ㄒㄧㄥˊ ㄊㄧㄠˊ ㄌㄧˋ)

詞語:有線電視暫行條例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有線電視暫行條例”注音為ㄧㄡˇ ㄒㄧㄢˋ ㄉㄧㄢˋ ㄕˋ ㄓㄢˋ ㄒㄧㄥˊ ㄊㄧㄠˊ ㄌㄧˋ,拼音為yǒu xiàn diàn shì zhàn xíng tiáo lì,意思是指民國八十二年八月「有線電視法」公布實施後,同年十一月由行政院新聞局據其中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所訂定的「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暫行管理辦法」。目的在開放業者申設有線電...

  • 字詞名: 有線電視暫行條例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ㄧㄡˇ ㄒㄧㄢˋ ㄉㄧㄢˋ ㄕˋ ㄓㄢˋ ㄒㄧㄥˊ ㄊㄧㄠˊ ㄌㄧˋ
  • 漢語拼音: yǒu xiàn diàn shì zhàn xíng tiáo lì

"有線電視暫行條例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指民國八十二年八月「有線電視法」公布實施後,同年十一月由行政院新聞局據其中第六十九條第一項所訂定的「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暫行管理辦法」。目的在開放業者申設有線電視系統,將當時非法經營之數百家「第四臺」納入管理。
  • 字詞號: 10905035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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