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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法官 (注音:ㄈㄚˇ ㄍㄨㄢ)

詞語:法官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法官”注音為ㄈㄚˇ ㄍㄨㄢ,拼音為fǎ guān,意思是1.依法擔任審判工作,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官員。舊時也稱為「推事」。《新唐書.卷四十六.百官志一》:「推鞫得情,處斷平允,為法官之最。」2.舊時稱有職位的道士。

  • 字詞名: 法官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ㄈㄚˇ ㄍㄨㄢ
  • 漢語拼音: fǎ guān

"法官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
    1.依法擔任審判工作,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的官員。舊時也稱為「推事」。《新唐書.卷四十六.百官志一》:「推鞫得情,處斷平允,為法官之最。」
    2.舊時稱有職位的道士。《醒世恆言.卷十三.勘皮靴單證二郎神》:「夫人休要吃驚。太尉已去請法官到來作用,便見他是人是鬼。」《紅樓夢.第二十九回》:「早有張法官執香披衣,帶領眾道士在路旁迎接。」
  • 字詞號: 01536006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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