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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羅馬法典 (注音:ㄌㄨㄛˊ ㄇㄚˇ ㄈㄚˇ ㄉㄧㄢˇ)

詞語:羅馬法典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羅馬法典”注音為ㄌㄨㄛˊ ㄇㄚˇ ㄈㄚˇ ㄉㄧㄢˇ,拼音為luó mǎ fǎ diǎn,意思是古代羅馬所行的法律。起於西元前五世紀參考雅典法律所訂立的《十二木表法》。其主要精神為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;任何人在被證明為有罪之前,均應視為無辜。後查士丁尼為帝,...

  • 字詞名: 羅馬法典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ㄌㄨㄛˊ ㄇㄚˇ ㄈㄚˇ ㄉㄧㄢˇ
  • 漢語拼音: luó mǎ fǎ diǎn

"羅馬法典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古代羅馬所行的法律。起於西元前五世紀參考雅典法律所訂立的《十二木表法》。其主要精神為法律之前,人人平等;任何人在被證明為有罪之前,均應視為無辜。後查士丁尼為帝,令學者纂為法典,計為四部,集其大成。後來的《拿破崙法典》及《腓特烈法律》皆以此為範本。
  • 字詞號: 037930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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