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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駁勘 (注音:ㄅㄛˊ ㄎㄢ)

詞語:駁勘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駁勘”注音為ㄅㄛˊ ㄎㄢ,拼音為bó kān,意思是案件被駁回重行覆審。《宋史.卷二○一.刑法志三》:「景定元年,乃下詔曰:『比詔諸提刑司,取翻異駁勘之獄,從輕斷決。』」

  • 字詞名: 駁勘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ㄅㄛˊ ㄎㄢ
  • 漢語拼音: bó kān

"駁勘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案件被駁回重行覆審。《宋史.卷二○一.刑法志三》:「景定元年,乃下詔曰:『比詔諸提刑司,取翻異駁勘之獄,從輕斷決。』」
  • 字詞號: 001040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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