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

词语:三级三审制 (注音:ㄙㄢ ㄐㄧˊ ㄙㄢ ㄕㄣˇ ㄓˋ)

词语:三级三审制

《国语大辞典》中词语“三级三审制”注音为ㄙㄢ ㄐㄧˊ ㄙㄢ ㄕㄣˇ ㄓˋ,拼音为sān jí sān shěn zhì,意思是我国现行法院系统所採之编制。三级即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、最高法院;三审即第一审、第二审、第三审。普通案件第一审由地方法院,第二审由高等法院,第三审由最高法院审理。

  • 字词名: 三级三审制
  • 字词属性: 词组
  • 注音一式: ㄙㄢ ㄐㄧˊ ㄙㄢ ㄕㄣˇ ㄓˋ
  • 汉语拼音: sān jí sān shěn zhì

"三级三审制"的解释和用法
  • 释义及组词: 我国现行法院系统所採之编制。三级即地方法院、高等法院、最高法院;三审即第一审、第二审、第三审。普通案件第一审由地方法院,第二审由高等法院,第三审由最高法院审理。惟关於內乱、外患等罪,则第一审属高等法院。
  • 字词号: 100540349
"三级三审制"的扩展信息
用户留言

暂无留言

请输入您的名称,自动过滤HTML標签,请不要带鏈接。
如果需要网站管理员与您联係,请输入您的邮箱,此邮箱不会被其他用户看到。
请输入留言内容,自动过滤HTML標签,请不要带鏈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