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

词语:省辖市 (注音:ㄕㄥˇ ㄒㄧㄚˊ ㄕˋ)

词语:省辖市

《国语大辞典》中词语“省辖市”注音为ㄕㄥˇ ㄒㄧㄚˊ ㄕˋ,拼音为shěng xiá shì,意思是由省政府统辖的市。民国八十七年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后,改隶中央政府,在现行地方制度中称为「市」,与「县」同级,为第二级行政区。凡人口数达五十万至一百二十...

  • 字词名: 省辖市
  • 字词属性: 词组
  • 注音一式: ㄕㄥˇ ㄒㄧㄚˊ ㄕˋ
  • 汉语拼音: shěng xiá shì

"省辖市"的解释和用法
  • 释义及组词: 由省政府统辖的市。民国八十七年台湾省政府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后,改隶中央政府,在现行地方制度中称为「」,与「」同级,为第二级行政区。凡人口数达五十万至一百二十五万之间,且於政治、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区,得设立之。目前有基隆市、新竹市、台中市、嘉义市、台南市等五市。
  • 字词号: 090350019
"省辖市"的扩展信息
用户留言

暂无留言

请输入您的名称,自动过滤HTML標签,请不要带鏈接。
如果需要网站管理员与您联係,请输入您的邮箱,此邮箱不会被其他用户看到。
请输入留言内容,自动过滤HTML標签,请不要带鏈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