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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省轄市 (注音:ㄕㄥˇ ㄒㄧㄚˊ ㄕˋ)

詞語:省轄市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省轄市”注音為ㄕㄥˇ ㄒㄧㄚˊ ㄕˋ,拼音為shěng xiá shì,意思是由省政府統轄的市。民國八十七年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後,改隸中央政府,在現行地方制度中稱為「市」,與「縣」同級,為第二級行政區。凡人口數達五十萬至一百二十...

  • 字詞名: 省轄市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ㄕㄥˇ ㄒㄧㄚˊ ㄕˋ
  • 漢語拼音: shěng xiá shì

"省轄市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由省政府統轄的市。民國八十七年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後,改隸中央政府,在現行地方制度中稱為「」,與「」同級,為第二級行政區。凡人口數達五十萬至一百二十五萬之間,且於政治、經濟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區,得設立之。目前有基隆市、新竹市、臺中市、嘉義市、臺南市等五市。
  • 字詞號: 090350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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