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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:听证制度 (注音:ㄊㄧㄥ ㄓㄥˋ ㄓˋ ㄉㄨˋ)

词语:听证制度

《国语大辞典》中词语“听证制度”注音为ㄊㄧㄥ ㄓㄥˋ ㄓˋ ㄉㄨˋ,拼音为tīng zhèng zhì dù,意思是在法院裁判、国会立法,或行政机关制定法规、擬订政策、处理爭议或採取重大行政处分时,给予利害关係人或其他有关之专家学者及公共团体,以书面或口头陈述意见或提供资料之...

  • 字词名: 听证制度
  • 字词属性: 词组
  • 注音一式: ㄊㄧㄥ ㄓㄥˋ ㄓˋ ㄉㄨˋ
  • 汉语拼音: tīng zhèng zhì dù

"听证制度"的解释和用法
  • 释义及组词: 在法院裁判、国会立法,或行政机关制定法规、擬订政策、处理爭议或採取重大行政处分时,给予利害关係人或其他有关之专家学者及公共团体,以书面或口头陈述意见或提供资料之机会,以备政府参择採证,维持民主效能与公正之措施。此制度源於英、美,民国七十三年底,台北市议会首先在我国採行此制度。
  • 字词号: 0273400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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