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词语:虎门条约 (注音:ㄏㄨˇ ㄇㄣˊ ㄊㄧㄠˊ ㄩㄝ)

词语:虎门条约

《国语大辞典》中词语“虎门条约”注音为ㄏㄨˇ ㄇㄣˊ ㄊㄧㄠˊ ㄩㄝ,拼音为hǔ mén tiáo yuē,意思是清道光二十三年(西元1843),英国乘鸦片战爭胜利的余威,胁迫我国订立虎门补遗条约十七条。其內容为片面最惠条款,承认领事裁判权,值百抽五的协定税率及租界的成立。

  • 字词名: 虎门条约
  • 字词属性: 词组
  • 注音一式: ㄏㄨˇ ㄇㄣˊ ㄊㄧㄠˊ ㄩㄝ
  • 汉语拼音: hǔ mén tiáo yuē

"虎门条约"的解释和用法
  • 释义及组词: 清道光二十三年(西元1843),英国乘鸦片战爭胜利的余威,胁迫我国订立虎门补遗条约十七条。其內容为片面最惠条款,承认领事裁判权,值百抽五的协定税率及租界的成立。此次条约成立,各国相继效尤,我国从此沦为次殖民地。
  • 字词号: 0497500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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