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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改判 (注音:ㄍㄞˇ ㄆㄢˋ)

詞語:改判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改判”注音為ㄍㄞˇ ㄆㄢˋ,拼音為gǎi pàn,意思是法官或體育裁判更改原先所作的判決。如:「他原本是無辜的,所以法院改判他無罪。」

  • 字詞名: 改判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ㄍㄞˇ ㄆㄢˋ
  • 漢語拼音: gǎi pàn

"改判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法官或體育裁判更改原先所作的判決。如:「他原本是無辜的,所以法院改判他無罪。」
  • 字詞號: 039760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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