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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語:混合裁判 (注音:ㄏㄨㄣˋ ㄏㄜˊ ㄘㄞˊ ㄆㄢˋ)

詞語:混合裁判

《國語大辭典》中詞語“混合裁判”注音為ㄏㄨㄣˋ ㄏㄜˊ ㄘㄞˊ ㄆㄢˋ,拼音為hùn hé cái pàn,意思是以外人加入本國裁判所擔任裁判官,對於裁判的民刑訴訟案件,不論其為外國人與外國人、外國人與本國人、本國人與本國人的訴訟,均有裁判的權力,其法典及制裁等由締約各國混...

  • 字詞名: 混合裁判
  • 字詞屬性: 詞組
  • 注音一式: ㄏㄨㄣˋ ㄏㄜˊ ㄘㄞˊ ㄆㄢˋ
  • 漢語拼音: hùn hé cái pàn

"混合裁判"的解釋和用法
  • 釋義及組詞: 以外人加入本國裁判所擔任裁判官,對於裁判的民刑訴訟案件,不論其為外國人與外國人、外國人與本國人、本國人與本國人的訴訟,均有裁判的權力,其法典及制裁等由締約各國混合頒訂,稱為「混合裁判」。
  • 字詞號: 0521500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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