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字詞號:027340044

字詞屬性: 2
字詞名: 聽證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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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音一式: ㄊㄧㄥ ㄓㄥˋ ㄓˋ ㄉㄨˋ
漢語拼音: tīng zhèng zhì dù
相反詞:
相似詞:
釋義: 在法院裁判、國會立法,或行政機關制定法規、擬訂政策、處理爭議或採取重大行政處分時,給予利害關係人或其他有關之專家學者及公共團體,以書面或口頭陳述意見或提供資料之機會,以備政府參擇採證,維持民主效能與公正之措施。此制度源於英、美,民國七十三年底,臺北市議會首先在我國採行此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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